2014年7月1日 星期二

【基隆市政】【新聞】法院重批 基隆市府秘書長喊冤

【基隆市政】

這個法令給予市府的職權就是要市府能依據地方狀況進行國土規畫的細節認定,然而市府不但沒有認定不合格,還協助認定合法,基隆市的土地開發狀況難道市府會不清楚嗎?希望基隆市政府能承擔起這個責任,好好的面對基隆市的土地規劃,不要再圖利特定人和廠商了。

(內文)
基隆市政府秘書長許清坤說,依照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第五點第一項第一款,市府是協助認定,其認定標準為施政需要、業務推動及公共利益三項,這法令是國有財產署制定非市府法規;許清坤認為,站在市府角色來看,不協助認定不便民,一旦認定,別人又把責任都丟給市府,市府實屬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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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重批 基隆市府秘書長喊冤

2014-07-01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針對陳介林等三人因竊占國家古蹟「白米甕砲台」旁國有地,被基隆地院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重判,法院罕見在判決書中,重批基隆市政府,怠於行使公權力,基隆市政府秘書長許清坤說,依照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第五點第一項第一款,市府是協助認定,其認定標準為施政需要、業務推動及公共利益三項,這法令是國有財產署制定非市府法規;許清坤認為,站在市府角色來看,不協助認定不便民,一旦認定,別人又把責任都丟給市府,市府實屬難為。
許清坤說,國有財產署為土地管理者,他應該是覈實認定申請者內容要件是否可行;而這家公司一旦拿到土地使用同意書,他應該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市府)申請開發許可作業,這才會進入市府環評、水保作業。
對於法院抨擊,基隆市淪至全國居民最不快樂之縣市,全屬人謀不臧,實令人悲憐;許清坤說,他沒有任何評論。但是他會請市府各單位對於類似案件,要審慎處理。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9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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