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基隆市政】基隆/天橋、地下道認養 乏人問津

【基隆市政】

台北的方案就可以讓認養人做相關的美化
和設計或是做公益性質的廣告宣傳,
反觀基隆的政策就毫無吸引力,使得沒有人願意付出,
基隆大部分的天橋、地下道有許多為二信集團認養,
但卻看不出有做適當的維護或美化,認領的效果非常小。

其實政策只要再一點小創意或用心就可以有很不一樣的結果,
希望這樣的報導可以促進政府改進。


基隆/天橋、地下道認養 乏人問津

天橋、地下道髒亂為人詬病,基隆市環保局去年起開放企業及民間無償認養市內天橋及地下道,即使認養績效良好也只獲表揚,無實質誘因,民間興趣缺缺,目前只有天橋、地下道各兩座被認養,其餘乏人問津。

環保局前年訂立「基隆市人行地下道及人行天橋認養要點」,鼓勵人民、企業或團體無償認養,若成果優良,會在公開場合表揚認養人。目前全巿17座天橋、10座地下道,只有德和國小前、東信國小前2座天橋,以及八堵國小前、城隍廟前2座地下道有人認養。

認養德和國小前天橋的陳慶峰建議,若市府能給予認養人更多鼓勵,或贊助掃具經費、讓認養人有權綠、美化,甚至設立文宣,才能吸引更多人投入。

依台北市新工處訂定的「天橋、地下道認養要點」,明訂認養人有權進行整體美化裝修工程,甚至在規定範圍、格式下得以設置公益性及文教性廣告,反觀基隆巿的認養要點,只有無償認養應盡的義務,以致缺乏吸引力。

環保局長江山鑫指出,環保局只管清潔維護,綠、美化工程或是設置廣告物可能涉及硬體設施改動,屬於工務處權責,在認養要點的制定上無法越權。不過,工務處養護工程科長簡翊哲認為,環保局制定認養要點,只要不涉及營利,可自行修訂,讓民間活化利用。

市府秘書長許清坤表示,各地情況不同,基隆不一定要完全效法雙北市,但認養要點制定確實與工務處、環保局都有關,近期會召集兩單位協調,研擬出適合基隆的修訂方向。

【2014/07/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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